12月24日,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宋细妹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江西省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意见的通知》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区有关文件。区领导孙金星、卢剑旺、曹文文及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宋细妹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新修订的《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区委审计委员会要带头学习,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准确掌握各项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细化举措。加强学习培训,抓好统筹推进,完善制度建设,把审计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做到全区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优势、制度优势,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要进一步强化保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解决审计高要求与审计力量不足之间存在的突出困难,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严肃问责机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