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
各地各校要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省教育厅1月29日下发《关于2020年全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后另行通知)。未获得具体开学时间通知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通知指出,自即日起至春季学期正式开学止,全省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线下辅导答疑、补课等活动;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等(学校应急管理需要除外);各大中专院校(含职业类学校)要通知在外实习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排查,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开学后返校学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建立师生流动台账,落实体温检测、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品的储备,严控开学后校园内发生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开展专项督察,逐校逐园检查防控工作预案落实情况,确保研判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和物资保障到位。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办将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